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变更单位名称、法人的公告
发布日期:2026-07-09 10:05为适应医院发展需要,经批准,我院已完成名称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医疗机构申请变更项目:变更医疗机构名称、法人
医疗机构原名称:泰安市精神病医院(泰安市第二人民医院、泰安市安康医院)
医疗机构现名称:泰安市精神卫生中心(泰安市安康医院、泰安市第二人民医院)
医疗机构变更前法人:马 猛
医疗机构变更后法人:曹长水
变更登记时间:2026年7月8日
即日起,我院对外往来文件、发票、合同等将逐步启用新名称、新印章。如有疑问,请联系我院办公室:8413488
特此公告。